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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意外及嚴重事故調查

民航處是本港的飛機意外調查當局,負責調查於香港發生的飛機意外及嚴重事故。調查工作由訓練有素的意外調查主任,根據國際民航組織訂立的《國際民航公約》《附件13》(《附件13》)的標準和建議措施進行,目的是確定發生事故的情況及因由,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為符合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生效的《附件13》的規定,即意外調查機構須獨立於民航管理部門及其他可能干預調查的進行或客觀性的團體,政府已安排在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下成立一個獨立於民航處的民航意外調查機構。為此,民航處與運房局緊密合作,以修訂《香港民航(意外調查)規例》(香港法例第448B章),落實有關計劃。新的總調查主任將會接管民航處的意外調查設施。民航處將為新的總調查主任提供所需協助,保證調查工作順利過渡和交接。

年內,民航處繼續就下列意外進行調查:

初步報告及意外調查公報均已上載民航處網頁(www.cad.gov.hk/chinese/repor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