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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策略辦公室

安全策略辦公室負責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和規定,統籌和協調本處推展安全方案和持續監察方法的工作,並與意外調查辦公室合作,促進安全管理和預防飛機意外及嚴重事故發生。

持續監察方法的落實工作

國際民航組織自二零一三年一月起,採用持續監察方法,取代以往對締約國展開周期安全監督審計的方法。持續監察方法要求各締約國及民航當局,向國際民航組織提供相關資料,以供國際民航組織持續審計,從而加強各國及民航當局監督航空安全的能力,促進全球航空安全。

根據持續監察方法的最新發展,民航處通過持續監察方法協調工作小組,協調制定行動計劃及執行的細節,積極落實相關工作,當中包括向國際民航組織提供所需資料,並依循持續監察方法進行內部安全審計等事宜。年內,落實持續監察方法的工作進展良好。

國家安全方案的實施

年內,民航處繼續推行《香港安全方案》,並根據國際民航組織最新的安全管理標準和指引,檢討和更新有關方案。

民航處在二零一七年完成了多項工作,以配合國際民航組織安全方案的架構,並全面落實《香港安全方案2014-17》中訂下的安全目標。

民航處會繼續在現有的航空安全監督制度內逐步引入績效管理的元素,並分階段推行相關的全球航空安全策略和安全管理規定,不斷改進航空安全的規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