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无人机令 (第448G章)

为把握无人机的巨大应用潜力,同时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政府在《民航条例》(第 448 章)下订立附属法例《小型无人机令》,为小型无人机设立具前瞻性的规管框架。无人机指以动力驱动的机器,可凭空气的反作用(空气对于地面的反作用除外)而在大气中获得支承力者,而该机器在没有驾驶员在其上的情况下操作,包括无人机及模型飞机(定翼机或直升机)。法例已于2022年12月1日全面实施,以风险为本的模式规管小型无人机的操作,按照小型无人机的重量和不同的操作风险水平,设立相应规管要求,包括小型无人机的注册和标签、遥控驾驶员的注册、培训和考核、设备及操作规定等。于2025年7月, 《小型无人机令》的规管制度扩阔至重量不超过150公斤的小型无人机。

此网页会介绍规管制度下安全操作小型无人机的资讯,遥控驾驶员及负责人应在操作小型无人机前详细阅读相关资讯。如有任何疑问,请发送电邮至sua@cad.gov.hk向民航处无人驾驶飞机组查询。

放飞无人机 唔可以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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