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有关小型无人机就每次飞行和操作的分类如下 –
小型无人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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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1类 | 重量不超过250 克 |
甲2类 | 重量在250 克以上但不超过7 公斤 |
乙类 | 重量在7公斤以上但不超过25 公斤 |
丙类 | 重量在25公斤以上但不超过150 公斤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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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操作
(毋须获得民航处的事先许可) |
甲1类 | 符合相关操作规定的甲1类小型无人机的操作 |
获豁免的甲1类1 | 符合相关操作规定的甲2类小型无人机的操作 | |
甲2类 | ||
进阶操作
(须获得民航处的事先许可) |
小型无人机重量不超过7公斤但超出相应的甲1/甲2类无人机操作规定的限制 | |
操作乙类及丙类小型无人机(7公斤 < 小型无人机重量 ≤ 150公斤) | ||
涉及运载危险品的操作 | ||
任何一部分的操作位处限制飞行区 (除非该次飞行完全在围封范围内进行) | ||
跨境小型无人机操作(即该次飞行部分在香港以内及部分在香港以外进行) |
1. 甲一类无人机的豁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