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無人機令 (第448G章)

無人機指以動力驅動的機器,而該機器在沒有駕駛員在其上的情況下操作,包括無人機及模型飛機(定翼機或直升機)。為配合小型無人機發展,政府制訂的《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 章)已於2022年6月1日生效。為讓公眾可順利過渡新規管制度的要求,包括了解新規定和為遵從新規定作準備,法例設立了6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並不適用於有關危害行為、限制飛行區的罪行及執法等條文,以保障航空安全及公衆安全。

所有遙控駕駛員及負責人(例如機主、涉及小型無人機操作的人士等)應就法例要求包括註冊、標籤、培訓、保險及民航處許可等及早作好準備。

此網頁會介紹新規管制度下安全操作小型無人機的資訊,遙控駕駛員及負責人應在操作小型無人機前詳細閱讀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發送電郵至sua@cad.gov.hk向民航處無人駕駛飛機組查詢。

放飛無人機 唔可以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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