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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滑翔傘是一項運動和消閒活動,但一如其他戶外活動,操作滑翔傘亦有一定安全風險。不適當操作滑翔傘可對自身和他人帶來嚴重傷亡的風險。因此,不論是初學者或具經驗的滑翔傘愛好者,均須充分了解風險和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以確保滑翔傘飛行活動安全地進行。
《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香港法例第448A章)訂明,除根據和按照民航處處長批給的許可證的條件,任何人不得使用任何飛機(包括滑翔傘)在香港提供任何航空服務。換言之,任何人士在未獲民航處處長批出許可證的情況下,以滑翔傘提供任何航空服務作出租或受酬,即屬違反第448A章的相關法例。(請參照申請出租或受酬的滑翔傘活動許可證)
以下是關於滑翔傘活動的一般安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