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標準及適航

飛行標準及適航部負責簽發航空運輸企業營運人許可證(航空營運人許可證)和監察所有持證公司的運作,以確保這些公司遵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就飛行安全及適航所訂定的標準和建議措施。

本部的其他職責包括簽發空勤人員和飛機維修執照、監察在香港註冊飛機的適航和維修水平、巡查飛機維修機構、監督輕型飛機和直升機的運作,以及對外地航空公司在香港國際機場的運作進行安全監察。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為航空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為協助航空業界伙伴應對由疫情引發的挑戰及營運變化,本部制定和實施了多項臨時紓困措施,以配合業界需要。該等措施已根據風險為本的方針,通過本部的全面審查,並符合國際民航組織所訂定的標準和建議措施。例如,本部調撥了額外人手及資源,檢視和處理業界要求以飛機客艙運載貨物的申請。此措施既可切合營運人和航空貨運業的需求,亦可促進疫苗及醫療用品的航空運輸。本部會參照國際最佳做法和國際民航組織的指引,繼續與航空業界伙伴緊密合作,以應付日後的各項新挑戰。

飛行標準組

簽發航空營運人許可證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領有航空營運人許可證的本地公司有八家,計為:

香港華民航空有限公司

國泰航空有限公司

直升機服務(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貨運航空有限公司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

香港快運航空有限公司

空中快線直升機有限公司

大灣區航空有限公司(航空營運人許可證在二零二一年十月發出)

安全監督

本部按風險管理原則實施全面監察計劃,藉着巡查和審查,監察本地航空營運人許可證持證公司的安全表現和操作標準。儘管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影響,飛行標準組巡查人員仍在年內執行了17次飛行和機艙安全檢查,並就航空營運人許可證持證公司的其他運作完成了148次遵行規定巡查,當中包括停機坪運作檢查、運作記錄檢查、訓練課程評核和核准考核人員/認可人士的例行監察。本部亦評審和審批了26台位於海外和香港供本港航空公司使用的飛行模擬器。本部還負責監察政府飛行服務隊的直升機和定翼機在執行非專門任務的運作情況。

航空安全督察於香港國際機場檢查航機
航空安全督察於香港國際機場檢查航機
適航主任為準備復飛的航機進行檢查
適航主任為準備復飛的航機進行檢查

適航事務組

適航事務組監察所有香港註冊飛機的維修和適航標準。該組的適航主任經驗豐富,定期在香港以至內地、印度、中東、亞洲其他地方和歐美多個城市審查本港航空公司的外站、認可的維修和設計/生產機構,以及進行飛機檢查,從而持續監察航空營運人許可證持證公司、批核認可的維修和設計/生產機構,並為在香港註冊的飛機簽發適航證。

飛機維修

適航事務組繼續通過機庫檢查、公司運作審查和產品審查,定期監察所有香港認可的飛機維修和飛機部件維修機構。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共有32家公司取得香港認可維修機構的資格。適航事務組透過持續審查和定期視察,監察香港飛機工程有限公司、香港航空發動機維修服務有限公司和廈門太古飛機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主要維修公司。

飛機維修訓練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港和內地共有六家維修訓練機構獲發《香港航空要求—147》許可證,可就香港註冊飛機舉辦基本和指定飛機機種的維修訓練課程。

飛機和相關產品/零件的設計與生產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共有11家設計和生產機構獲發《香港航空要求—21》許可證,可審定飛機相關產品/零件,包括這些產品/零件的設計與生產。

民航處指定認證機構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共有六家機構獲發《香港航空要求—183》許可證,可就簽發飛機適航證進行認證工作。

適航事務組統計數字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簽發適航證 8張
續發適航證 253張
註銷適航證 25張
審定重大改裝 18次
認可飛機維修機構 32家
認可飛機維修訓練機構 6家
認可設計和生產機構 11家
認可《香港航空要求—183》機構 6家

航空人員執照事務組

空勤人員執照

二零二一至二二年度,航空人員執照事務組(執照事務組)共處理1 513份申請,當中包括首次簽發和續期簽發空勤人員執照、審定可駕駛的飛機型號和儀表飛行等級、認證英語能力和把海外執照轉換為香港執照。為配合業界在民航處總部以外的地方進行空勤人員考試的需求,民航處授權航空公司的內部考試中心為飛行員舉行考試,亦授權海外的考試中心為核准培訓機構的受訓學員舉行考試。年內,執照事務組和認可考試中心共批閱619份空勤人員執照筆試試卷。此外,執照事務組並向香港空勤人員執照或航空交通管制執照持有人/申請人簽發共3 782份體檢合格證明書。

飛機維修執照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執照事務組共處理634份飛機維修執照首次簽發、續期和加簽可維修飛機機種的申請。年內,該組和香港飛機工程有限公司設於將軍澳的認可考試中心,共處理1 174份飛機維修執照試卷。

航空人員執照事務組負責簽發空勤人員執照和飛機維修執照
航空人員執照事務組負責簽發空勤人員執照和飛機維修執照

飛機註冊

年內,香港民用飛機登記冊共增加九架新註冊的飛機,同期取消註冊則有七架空中巴士A320型飛機、三架空中巴士A321型飛機、九架波音777型飛機、一架Airbus Helicopters EC135型直升機、兩架灣流G450型飛機、兩架灣流G550型飛機和一架Guimbal Cabri G2型飛機。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香港民用飛機登記冊內共有316架民用飛機,當中280架由香港的航空營運人許可證持證公司和政府飛行服務隊擁有,詳情如下︰

飛機型號 數目
空中巴士A300型 9架
空中巴士A320型 27架
空中巴士A321型 20架
空中巴士A330型 71架
空中巴士A350型 45架
BAE 4100型 1架
波音B737型 2架
波音B747型 20架
波音B777型 61架
龐巴迪 CL-600-2B16型 2架
Moravan Z 242 L型 1架
DA 42 NG型 1架
直升機 20架

事故呈報

年內,本部共接獲航空業界遞交的262份強制呈報事故報告,並與有關航空公司、維修機構、機場經營人和航空交通服務機構保持緊密聯繫,調查和跟進強制呈報的事故,務求加強航空安全,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巡查人員的持續訓練

本部安排巡查人員接受多項飛行運作和適航事宜的訓練,確保人員的專業知識與時並進,並能夠掌握業界的最新發展。訓練範疇包括個別型號飛機和物料的設計及維修、飛行模擬器評審、各式運作的審批、審查技巧,以及安全管理訓練。此外,他們參與國際和地區會議、研討會和工作組會議,與國際專家交流和分享經驗,尤其如何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為航空業帶來的挑戰。會議包括亞太地區航空安全小組會議、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航空恢復工作隊亞太地區網絡研討會、國際民航組織亞太地區新冠疫情應急與恢復計劃小組網上會議、2019冠狀病毒病高級別會議,以及國際維修審查委員會政策委員會會議。

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

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民航局)、香港民航處和澳門民航局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在深圳簽訂《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合作安排》)。為把握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的機遇,促進三地人員流動和擴大專業資格互認,協助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國家民航局與港澳兩地民航當局進一步合作,透過《合作安排》互認三地飛機維修人員執照持有人,以便利他們在三地的飛機維修機構工作。該《合作安排》使三地有效共用培訓資源、減省重複審核和方便飛機維修人員流動,亦標誌着國家與港澳民航當局在飛機維修管理方面的長期及全面合作奠定重要的里程碑,有助持續推動內地和港澳地區的航空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