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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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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位空缺广告
暂未有招聘公告。
见习航空通讯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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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见习职级薪级表第5点 (每月17,055元) 至见习职级薪级表第6点 (每月18,180元) |
入职条件: |
申请人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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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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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
见习航空交通管制主任*主要接受可获发航空交通管制等级的训练;接受基本飞行知识训练;以及执行与航空交通管制有关的工作,包括航空交通事务员的工作。须24小时轮班当值。 [*见习航空交通管制主任必须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所订定有关航空交通管制主任的体格标准要求。(有关进一步的资料可参阅民航处网页(https://www.cad.gov.hk))] 见习航空通讯员须二十四小时轮班当值。 |
聘用条款 : |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或该人员完成和通过部门第一个专科等级训练课程并取得相关航空交通管制等级,以及能独立执行该等级职务所需的时间,以较迟者为准,最长以五年为限。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办公大楼第五层人事科 (查询电话 : 2910 6607)。 |
截止申请日期 : |
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 |
刊登职位的报章及日期 : |
明报(2024年6月14日)及南华早报(2024年6月15日及6月22日) |
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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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
申请书G.F.340 (Rev.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申请书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下载。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340 (Rev.7/2023)巳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340 (Rev.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340 (Rev.3/2013),招聘部门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申请书G.F.340 (Rev.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340 (Rev.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须于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请书亲身递交或邮寄到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办公大楼第五层人事科,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上或随申请书附上的另一页上清楚列出公开考试中所有科目的成绩。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被视为申请日期。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书须于2024年2月16日(星期五)香港时间下午五时正或之前送达上述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初步入选的申请人将会获邀参加第一轮考试,第一轮考试暂定于2024年7月 / 8月举行。获邀参加第一轮考试的申请人,通常会在递交申请书后的1至4星期内收到通知。第二轮考试和面试分别于2024年8月 / 9月和11月 / 12月举行。由于邀请信将以电邮方式送出,申请人须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考试 / 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
见习航空交通管制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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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见习职级薪级表第11点(月薪港币25,395元)至见习职级薪级表第14点(月薪港币30,800元)。 |
入职条件: |
申请人必须 ─
[备注:中文语文能力未能符合上述(b)项规定,但符合其他入职条件者,亦可提交申请。另请参阅注(4)] |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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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
见习航空交通管制主任*主要接受可获发航空交通管制等级的训练;接受基本飞行知识训练;以及执行与航空交通管制有关的工作,包括航空交通事务员的工作。须24小时轮班当值。 [*见习航空交通管制主任必须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所订定有关航空交通管制主任的体格标准要求。(有关进一步的资料可参阅民航处网页(https://www.cad.gov.hk))。] |
聘用条款 : |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或该人员完成和通过部门第一个专科等级训练课程并取得相关航空交通管制等级,以及能独立执行该等级职务所需的时间,以较迟者为准,最长以五年为限。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办公大楼第五层人事科 (查询电话 : 2910 6607)。 |
截止申请日期 : |
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 |
刊登职位的报章及日期 : |
明报(2024年6月14日)及南华早报(2024年6月15日及6月22日) |
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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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
申请书G.F.340 (Rev.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申请书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下载。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340 (Rev.7/2023)巳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340 (Rev.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340 (Rev.3/2013),招聘部门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申请书G.F.340 (Rev.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340 (Rev.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须于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请书亲身递交或邮寄到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办公大楼第五层人事科,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上或随申请书附上的另一页上清楚列出公开考试中所有科目的成绩。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被视为申请日期。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逾期递交的申请、申请书资料不全,或以传真、电邮方式递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合资格的申请人将会获邀参加暂定于2024年7月 / 8月举行的第一轮考试。获邀参加第一轮考试的申请人,通常会在递交申请书后的1至4星期内收到通知。第二轮考试和面试分别于2024年8月 / 9月和11月 / 12月举行。由于邀请信将以电邮方式送出,申请人须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考试 / 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
非公务员职位空缺广告
暂未有招聘公告。
航空营运督察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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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 月薪163,925港元。 |
入职条件 : |
申请人须(a) 持有有效的航空运输飞行员执照(飞机) [(请参阅注(1)],并具备不少于5,000小时担任民营运输机机长的经验(主要须为当民营运输机机长的经验);(b) 于近年从事民用航空营运管理工作并担任训练机长(仪表飞行等级标准评审主任/机型等级标准评审主任),尤以A320、A321、A330、A340、A350、B747-400或 B777型飞机更为合适;以及(c) 具备不少于12年相关经验。
注 1:
有效的航空运输飞行员执照(飞机)包括有效的一级体检合格证。无有效一级体检合格证明书的人士亦可申请,惟须获民航处核准的航空体检医生发出证明,以证明申请人的体能适宜履行在航机上及飞行模拟器内的审查工作。持有有效一级体检合格证明书的申请人会获优先考虑,只有少数并无有效一级体检合格证明书的申请人可能会获考虑聘用,这将视乎民航处的运作需要而定。
注 2:
申请人如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书,已填妥的申请书与及连同一份详尽列明有关工作经验的履历须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招聘部门的联络地址。履历的格式可于此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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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 航空营运督察顾问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察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的运作及管理标准、聘用和督导仪表飞行等级标准评审主任及机型等级标准评审主任,以及向民航处提供航空营运方面的意见。顾问或需经常离港公干及不定时工作。 |
聘用条款 : | 以合约形式受聘,在香港服务三年,可享例假。 |
附带福利: | 顾问费每月163,925港元。如薪金值与顾问费相同的香港公务员薪级表支薪点有任何薪酬调整,顾问费会相应调整。公务员薪酬调整会以加薪、冻薪或减薪的形式进行。顾问如圆满完成整个合约期,可获发约满酬金。此外,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政府会安排为获聘顾问向已注册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供款。约满酬金加上政府向上述强积金计划所作供款,相等于合约期内顾问费总额的15%。顾问可享等同公务员非实报实销现金津贴的房屋福利,但须符合计划的申领准则。相关非实报实销现金津贴现时为每月37,750港元,并会定期调整。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 |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五楼人事科 (查询请电 : 2910 6324)。 |
截止申请日期 : | 2024年8月23日 |
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 | 明报(2024年8月2日)及南华早报(2024年8月3日及10日) |
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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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
申请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载。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清楚列出已取得的专业资格和附上有关工作经验的履历 [请参阅注(2)]。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书,须连同有关工作经验的履历,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招聘部门的上述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必须于2024年8月30日或之前把有关工作经验的履历送交上述联络地址,并在信封面和履历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未能在相关限期前提供所需文件,包括上述履历,其申请书可能不获受理。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书内提供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至十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资料,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 |
合约新闻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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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 每月月薪62,895港币元。 |
入职条件 : |
申请人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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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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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
合约新闻主任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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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条款 : | 获受聘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合约期至2025年3月31日。续约与否视乎部门的服务需要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现及品行而定。 |
褔利: | 获录用者如圆满履行合约、而期间表现及行为良好,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根据《雇佣条例》规定,在适当情况下,可享有14天年假(12个月期间)、休息日、法定假日、产假/侍产假及全薪疾病津贴。 |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 |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五楼人事科 (查询电话 : 2910 6324)。 |
截止申请日期 : | 2024年3月15日 |
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 | 明报(2024年3月1日)及南华早报(2024年3月2日及9日) |
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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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
申请表格 [G.F. 340 (Rev. 7/2023)] 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载。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清楚列出已取得的专业资格和附上有关工作经验的履历 [请参阅注(2)]。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书,须连同有关工作经验的履历,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招聘部门的上述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必须于2024年8月30日或之前把有关工作经验的履历送交上述联络地址,并在信封面和履历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未能在相关限期前提供所需文件,包括上述履历,其申请书可能不获受理。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书内提供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至十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资料,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 |
2024 年度专上学生暑期实习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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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 申请人必须:
下述实习职位现正接受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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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职位名称 |
暑期实习生(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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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 |
约 2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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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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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暑期实习生主要被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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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位名称 |
暑期实习生(技术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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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 |
约 2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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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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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暑期实习生主要被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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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 |
每月1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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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条款: |
暑期实习生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一般每周工作44小时,包括用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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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
受聘人在符合《雇佣条例》(第57章)规定的适当情况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众假期及病假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的规定适用于暑期实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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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地址: |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办公大楼第六层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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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电话: |
2910 6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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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申请日期: |
2024年4月2日香港时间下午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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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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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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