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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事宜
民航处与香港电台联合制作电视短剧
公务员职位空缺广告
暂未有招聘公告。
见习航空通讯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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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见习职级薪级表第5点 (每月17,055元) 至见习职级薪级表第6点 (每月18,180元) |
入职条件: |
申请人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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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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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
见习航空通讯员主要接受训练,以取得由民航处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安全管理系统,就航空通讯所发出的必需认证,从而:
见习航空通讯员须二十四小时轮班当值。 |
聘用条款 : |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为期三年。完成至少三年合约后,才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办公大楼第五层人事科 (查询请电 : 2910 6607)。 |
截止申请日期 : |
2024年2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下午五时正 |
刊登职位的报章及日期 : |
明报(2024年2月2日)及南华早报(2024年2月3日) |
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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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
申请书[G.F. 340 (7/202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书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下载。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巳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上或随申请书另纸清楚列出已获取的公开考试所有科目成绩。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书须于2024年2月16日(星期五)香港时间下午五时正或之前送达上述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如申请人未能清楚列出已获取的公开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或者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请将不获处理。申请人请尽量在申请书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选参加招聘考试/面试,通常会在2024年4月/5月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资料,可按所列电话查询。 |
见习航空交通管制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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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见习职级薪级表第11点(月薪港币24,265元)至见习职级薪级表第14点(月薪港币29,430元)。 |
入职条件: |
申请人必须 ─
[备注:中文语文能力未能符合上述(b)项规定,但符合其他入职条件者,亦可提交申请。另请参阅注(4)。] |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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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
见习航空交通管制主任*主要接受可获发航空交通管制等级的训练;接受轻型单引擎飞机飞行训练;以及执行与航空交通管制有关的工作,包括航空交通事务员的工作。须二十四小时轮班当值。 [*见习航空交通管制主任必须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所订定有关航空交通管制主任的体格标准要求。(可参阅民航处网页(https://www.cad.gov.hk)有关进一步的资料)。] |
聘用条款 : |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或该人员完成和通过部门第一个专科等级训练课程并取得相关航空交通管制等级,以及能独立执行该等级职务所需的时间,以较迟者为准,最长以五年为限。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办公大楼第五层人事科 (查询电话 : 2910 6607)。 |
截止申请日期 : |
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五时正(香港时间) |
刊登职位的报章及日期 : |
明报(2023年6月16日)及南华早报(2023年6月17日 及2023年6月24日) |
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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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申请表格[G.F. 340 (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载。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上或随申请书另纸清楚列出已获取的公开考试所有科目成绩。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书须于2023年7月14日香港时间下午五时正或之前送达上述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书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初步入选的申请人须参加暂定于2023年7月/8月举行的考试。获邀参加考试者将可于2023年7月/8月接获通知。申请人如再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2023年11月╱12月接到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考试╱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资料,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 |
非公务员职位空缺广告
暂未有招聘公告。
合约助理项目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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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 每月月薪50,045港币元。 |
入职条件 : |
申请人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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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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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
助理项目经理主要负责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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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条款 : | 获受聘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合约期至2025年3月31日。续约与否视乎部门的服务需要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现及品行而定。 |
褔利: | 获录用者如圆满履行合约、而期间表现及行为良好,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根据《雇佣条例》规定,在适当情况下,可享有14天年假(12个月期间)、休息日、法定假日、产假/侍产假及全薪疾病津贴。 |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 |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五楼人事科 (查询电话 : 2910 6324)。 |
截止申请日期 : | 2024年3月15日 |
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 | 明报(2024年3月1日)及南华早报(2024年3月2日及2024年3月9日) |
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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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
申请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载。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详列已取得的相关资格,并夹附有关民用航空及电子工程工作经验的问卷[请参阅注(2)]。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已填妥的申请书,须连同上述问卷,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招聘部门的上述联络地址。信封面上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的申请人,在现阶段毋须递交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证明文件副本。至于持有非本地学历的人士,则须连同填妥的申请书提交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证明文件副本。 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必须在2024年3月22日或之前,把问卷送交上述联络地址,并在信封面和问卷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没有按时递交问卷或其他证明文件,或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申请书,或没有在G.F.340提供申请本职位所需资料以供考虑,或所填写的资料未能清楚显示申请人符合本职位的最低入职条件,申请将不获受理。 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书内提供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资料,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 |
合约新闻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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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 每月月薪62,895港币元。 |
入职条件 : |
申请人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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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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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
合约新闻主任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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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条款 : | 获受聘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合约期至2025年3月31日。续约与否视乎部门的服务需要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现及品行而定。 |
褔利: | 获录用者如圆满履行合约、而期间表现及行为良好,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根据《雇佣条例》规定,在适当情况下,可享有14天年假(12个月期间)、休息日、法定假日、产假/侍产假及全薪疾病津贴。 |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 |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五楼人事科 (查询电话 : 2910 6324)。 |
截止申请日期 : | 2024年3月15日 |
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 | 明报(2024年3月1日)及南华早报(2024年3月2日及9日) |
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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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
申请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载。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详列已取得的相关资格,并夹附有关工作经验的问卷[请参阅注(4)]。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已填妥的申请书,须连同上述问卷及入职要求(a)、(b)及(c)的证明文件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招聘部门的上述联络地址。信封面上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 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必须在2024年3月22日或之前,把问卷送交上述联络地址,并在信封面和问卷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没有按时递交问卷或其他证明文件,或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申请书,或没有在G.F.340提供申请本职位所需资料以供考虑,或所填写的资料未能清楚显示申请人符合本职位的最低入职条件,申请将不获受理。 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书内提供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资料,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 |
2024 年度专上学生暑期实习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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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 申请人必须:
下述实习职位现正接受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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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职位名称 |
暑期实习生(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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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 |
约 2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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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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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暑期实习生主要被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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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位名称 |
暑期实习生(技术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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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 |
约 2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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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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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暑期实习生主要被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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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 |
每月1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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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条款: |
暑期实习生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一般每周工作44小时,包括用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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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
受聘人在符合《雇佣条例》(第57章)规定的适当情况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众假期及病假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的规定适用于暑期实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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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地址: |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办公大楼第六层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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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电话: |
2910 6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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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申请日期: |
2024年4月2日香港时间下午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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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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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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