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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

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部负责多项工作,包括监察航空公司的运作是否遵循双边航空运输的安排;就本地航空公司申请空运牌照及民航运输谈判向有关当局提供资料;为航空公司及其他飞机营运商提供航班协调和时刻分配服务;制定和执行飞机噪音消减措施;制定和实施航空安全管理政策以促进和加强航空系统的安全;以及监管香港的空中导航服务。本部亦负责处理有关民航的立法事宜、监管小型无人机在香港的操作、向国际组织提供航空交通统计数字,以及协调民航处专业职系人员培训政策的制定工作。

航空服务

航空交通量

在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机场客运量录得5 481万人次,较去年上升22%,约占疫情前水平的77%。货运服务方面,全球货运需求依然强劲,本港航空货运量按年上升10%至 494万公吨。此外,飞机升降量按年上升20%,全年录得372 928架次,达至疫情前水平的89%。年内,提供往来香港直航服务的航空公司有137家,网络覆盖205个城市/机场。

面对环球经济不明朗和地缘政治问题对航空业界的挑战,本部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支援业界营运,尤其是加快处理航空公司的航班申请。年内,本部处理和审批约12 000宗额外货运航班和全货运航班包机申请。为巩固香港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本部一直与业界紧密合作,携手应对未来挑战。

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务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底,本地航空公司营办的服务在下文概述。

国泰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的直接航班服务遍及全球82个目的地,包括新航点列日和宁波。

香港华民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全货运航班服务,往来亚洲14个目的地。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客运航班服务,往来31个目的地,包括新航点清迈、岘港、科罗尔、仙台、台中和西宁。

香港快运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客运航班服务,往来30个目的地,包括新航点曼谷(廊曼)、克拉克、花莲、槟城、富国岛、三亚、静冈和仙台。

香港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全货运服务,往来13个目的地,包括新航点布达佩斯。

大湾区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客运航班服务,往来11个目的地,包括新航点黄山、仙台、德岛、宜昌、米子和舟山。

直升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本地客运包机和空中作业服务。

非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务

年内,有四家非本地航空公司开办往来香港的新定期客运航班,分别是星宇航空在二零二四年七月开办往来台北的航班、泰国狮子航空在二零二四年十月开办往来曼谷的航班、西藏航空在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开办往来运城的航班,以及普莱米娅航空在二零二五年一月开办往来首尔的航班。

定期的全货运航班服务方面,有四家非本地航空公司开办往来香港的新服务,包括Challenge Airlines (BE) S.A.在二零二四年七月开办往来列日的航班、PT MY Indo Airlines在二零二四年九月开办往来雅加达的航班,以及MNG Airlines和MSC Air在二零二四年十月分别开办往来伊斯坦堡和米兰的航班。

另外,共有九家航空公司停办往来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务,分别为江西航空(二零二四年四月)、World Cargo Airlines(二零二四年八月)、亚洲航空长途和苏南瑞丽航空(二零二四年十月)、塔新航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比利时航空和圆通航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以及菲律宾皇家航空和Challenge Air Cargo(二零二五年一月)。

年内,民航处共签发了152张经营许可证,供航空公司营办往来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务,并处理了约11 000宗更改定期航班服务申请,另签发了3 314张经营香港境内和往来香港的包机服务许可证。

运价

年内,民航处共处理了601宗修订往来香港定期客货运航班服务的运价申请。

此外,香港继续实施有时限的安排,准许航空公司按照民航处的机制,向香港出发的货运航班征收货运燃油附加费,直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航空公司可自行就香港出发的货运航班厘定货运燃油附加费的水平,或选择不征收此附加费。

空运牌照

根据《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A章),任何人如欲使用在香港注册的飞机,营办定期航班运载乘客、邮件或货物,必须向空运牌照局申请营运牌照。民航处会就牌照申请,按需要向空运牌照局提供航空服务相关的资料和统计数字。

年内,民航处曾就一宗更改牌照申请,向空运牌照局提供航空服务相关的资料和统计数字。

航班时刻分配

按照《全球机场时刻准则》,民航处的香港机场航班协调办公室以公平、中立和高透明度的方式分配机场航班时刻,确保现有的机场基础设施得以善用。

年内,业界对航班时刻的需求稳定增长。经办公室协调后,在香港国际机场运作的航空公司及其他飞机营运商获分配的航班时刻合共约374 900个,按年增加约20%。

随着三跑道系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投入运作,香港国际机场的跑道容量及可供分配的航班时刻数量将会逐步增加。民航处会继续与业界持份者紧密合作,确保现有航班的升降时刻运用得宜。

飞机噪音管理

民航处一向关注飞机升降对社区可能造成的噪音影响,并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引,推行了多项飞机噪音消减措施。本处使用电脑化飞机噪音及航迹监察系统(监察系统),监察各项噪音消减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各地区的飞机噪音水平。监察系统的多个户外噪音监察站(监察站)分布于全港的关键位置,监察和记录飞机进出香港国际机场的噪音数据,并利用电脑系统把该等数据与民航处雷达系统所侦测到的实际飞机航迹进行综合分析。因应三跑道系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投入运作,本处已扩大监察系统的覆盖范围,在新航道附近具代表性的位置增设监察站,确保在三跑道系统运作下更全面监察飞机噪音情况。

除推行消减飞机噪音的运作程序外,民航处自二零零二年起已禁止不符合相关飞机噪音标准的飞机在香港升降。为进一步减轻飞机噪音对居民的影响,由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开始,未能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6第一卷第二部分第四章所载的噪音标准或同等标准的飞机,亦不得于晚上十时至翌日早上七时在香港升降。民航处会不时检讨有关安排,并密切留意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业界的最新发展,以及香港国际机场的运作,以考虑是否有需要加强有关规定。

年内,本处共处理615宗飞机噪音投诉,并已详细调查每宗个案和向投诉人解释调查结果。为加深社区对各项噪音消减措施和噪音监察工作的认识,本处与各区区议会保持紧密联系。

国际民航组织的活动

为维持香港的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的地位,以及根据《基本法》履行香港在国际民航组织的区域性航行规划程序的职责,民航处继续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的活动,包括会议、座谈会及研讨会等。年内,民航处代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共出席了九次只限国家参加的国际民航组织会议,另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了41次非仅限国家出席的国际民航组织会议。该50次会议的详情载于附录。此外,本处与国际民航组织往来的函件共有459份,主要就民航技术事宜提供意见及资料。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的活动

民航处继续以「中国香港」的名义,支持亚太经合组织的航空活动和措施。年内,本处就亚太经合组织的24项要求,提供民航技术事宜的意见及资料。

小型无人机

《小型无人机令》

为把握无人机的巨大应用潜力,同时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政府在《民航条例》(第448章)下订立附属法例《小型无人机令》(第448G章),为小型无人机设立具前瞻性的规管制度。法例已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全面实施,以风险为本的模式规管小型无人机的操作,并按照小型无人机的重量和操作风险水平,订立相应的规管要求,包括小型无人机的注册和标签、遥控驾驶员的注册、培训和考核、设备、操作规定及保险等。

为方便遵循相关要求,民航处于二零二二年五月正式推出小型无人机电子平台「SUA一站通」。该平台操作简易,市民可经流动应用程式或互联网网站登入,以进行注册、提交申请和获取安全资讯(包括通过无人机飞行图阅览当前生效的限制飞行区、安全规定文件和指引),以及接收最新的安全资讯通知。民航处同时亦透过不同方式继续进行宣传及教育工作,包括在民航处网站刊载安全资料和指引、派发安全单张、在不同平台及简介会介绍有关法例和安全信息、与警方进行联合宣传活动等,以提高相关界别、机构和公众对操作小型无人机的安全意识。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底,民航处已处理超过43 000宗遥控驾驶员注册申请及超过58 000宗小型无人机注册申请。民航处处长亦发出超过200张进阶操作许可予小型无人机营运人。逾3 700名学员已完成「进阶训练机构计划」下的训练,准备取得「进阶等级」以进行较高风险的操作。

低空经济

行政长官在2024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发展低空经济工作组」(工作组),制订发展策略和跨部门行动计划,以推动香港低空经济发展。在工作组下设立「项目促进小组」,探讨实施与低空经济相关工作的技术安排,尤其是推动有关低空经济监管沙盒(监管沙盒)项目。监管沙盒的目的是让行业持份者能够在指定航线内以安全可控的方式就一些项目概念进行测试和试验。为协助行业持份者就监管沙盒框架下的小型无人机超视距操作申请进阶操作许可,民航处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发出小型无人机通告第AC-013号,列明在无法遵循视线内操作的情况下操作重量不超过25公斤的小型无人机的安全要求。

法例修订

为利用小型无人机支持低空经济发展,与《小型无人机令》相关的修例工作于年内展开。法例修订主要涉及新增重量超过25公斤但不超过150公斤的无人机类别及其相应的特定要求,例如许可要求、保险要求等,目标是在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安全策略办公室

安全策略办公室负责协调本处实施航空安全管理的措施及规定,包括推展航空安全方案和采用持续监察方法的工作,并促进有效的安全管理。

持续监察方法的落实工作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采用的持续监察方法,各缔约国及民航当局须向该组织提供资料,以便国际民航组织持续评估有关当局监督航空安全的能力,以保障全球航空安全。

年内,民航处继续以协调方式与持份者积极实施持续监察方法,包括制定行动计划及相关工作、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供最新资料,以及定期检视持续监察方法的文件。

国际民航组织国家安全方案的实施

年内,民航处继续推行《香港航空安全方案》,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最新安全管理标准和指引,检讨和更新有关方案。

民航处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举行航空安全管理简介会,为航空业界介绍最新的《香港航空安全方案》。超过120位来自不同范畴的航空安全专家包括中国民用航空局及澳门民航局的代表参与是次简介会,分享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的实践经验。

区域合作

国际民航组织发布了二零二三至二五年《全球航空安全计划》,以优化全球持续改进航空安全的路线图。为支持该项安全计划,民航处加入国际民航组织的工作小组,协助编制和落实二零二三至二五年《亚太地区航空安全计划》,为加强亚太地区的安全监督和降低安全风险制定策略。

民航处副处长黄嘉华于二零二三年当选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区域航空安全小组(区域航空安全小组)副主席,任期三年。区域航空安全小组现有41个国家/行政区成员,旨在制定和推行亚太地区航空安全管理绩效指标框架,并提供推广安全措施的地区平台。

年内,民航处继续支援区域航空安全小组的各项地区安全策略,包括牵头筹划和组织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三日至五日在泰国曼谷举办的「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安全管理研讨会」。该研讨会汇聚超过600名来自30个国家/行政区、民航业界和国际组织的参加者,就安全管理、推动正向及积极安全文化进行工作交流,是亚太地区最大规模的安全管理研讨会。

民航处会继续定期检视和优化现行航空安全监督制度,并推行相关的全球航空安全策略和安全管理规定,以持续改善航空安全的规管工作。

航空交通管理标准组

航空交通管理标准组(空管标准组)负责确保本港提供的空中导航服务达到并维持在所订的高水平安全标准。

安全监督工作

空管标准组定期对航空交通管理部和航空交通工程服务部进行审计和安全检查。年内,共进行28次审计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航空交通管理与通讯、导航和监察服务的运作、程序、培训和考试;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空管设备/系统;安全事故调查;设备维修保养的安排;内部审核;以及安全建议的跟进行动。

空管标准组其中一项职责是联同航空交通管理部的调查人员,就所有空管事故展开初步调查,以确定事故的类别和严重程度,然后再按既定指引,决定调查的形式。年内,空管标准组已进行空管事故的安全覆检。

空管标准组亦透过空中航行服务标准协调会议和航空交通安全评核委员会,定期与空中航行服务机构和其他持份者的安全人员(包括飞行标准及适航部、本地主要航空公司和政府飞行服务队等)合作,检讨安全事故、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和提供安全空中导航服务的事宜,推动持续发展,精益求精。

文件编制

空管标准组定期覆检和修订现有的规管文件,确保内容准确有效和适时更新。

空管人员执照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的标准和《1995年飞航(香港)令》(第448C章)的规定,空管标准组共发出163份首次签发的空管主任执照、空管级别执照和证书,另续发238份空管级别执照和证书。

安全推广工作

为推广安全,空管标准组为空中导航服务提供者和维修服务承办商的职员,定期举办安全文化及安全管理系统的简报会和发布安全推广资讯,以巩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的概念。此外,空管标准组定期于本处内联网发布规管资讯和安全管理资料,方便所有空中导航服务人员查阅。

培训及发展

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部支援民航处制定培训政策,并就批准部门培训计划提出建议。此外,本部定期联络各分部的培训统筹人员,协助举办为整个部门而设的培训活动。

知识管理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民航处的持续学习文化,本部筹办知识管理活动,例如有关最新航空发展或趋势的讲座和拜访航空业界主要持份者。

航空教育径

航空教育径(教育径)为公众提供增进航空知识的宝贵途径,让市民了解民航处各分部的职能和职责、香港民用航空的发展历程、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的发展,以及航空安全的重要性。

民航处航空教育径增设以「两航起义」及国家民航发展为主题的展览厅,以加深公众对国家民航发展(包括国家自主研制飞机)的认识和了解。展览厅于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起开放予公众参观。

教育径全年开放予公众参观。年内,约有14 000人参观教育径,大多为参加导赏团的本地学生。

青年发展

民航处十分重视青年发展,致力透过举办青年活动,引发他们对香港航空业发展的兴趣,为香港航空业培育年轻人才。

民航处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推出「青年起航」计划。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底,超过200名香港交通安全队成员参与由民航处与香港交通安全队合办的「航空安全知识专章」计划的各项活动。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并加深年轻人对香港航空业发展的了解,民航处亦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五日在总部举办「民航青年同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青年活动。约170名来自七个青年团体和「共创明『Teen』计划」的青少年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年内,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与民航处合办「二零二四年粤港澳大湾区民航青年交流项目」,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青年民航从业人员提供可深入了解内地和香港航空业的平台,推动区内人才交流和促进民航业高品质协同发展。项目第一和第二期活动已分别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和六月圆满举行。期间来自广东省、香港和澳门的青年民航从业人员分别到访香港和华东地区的航空设施和机构。

展望未来,民航处将继续与不同青年组织及制服团体合作,提供多元化的计划和活动,藉此提升青少年对航空业的认识和兴趣,竭力为航空业培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