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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安全標準

機場安全標準部負責監管機場安全、航空保安、障礙物管制和安全空運危險品的工作。本部也負責促進直升機場及跨境直升機服務的發展,監察直升機場的運作安全和保安水平,評核和監督香港國際機場在發展工程進行期間的運作(例如機場擴建為三跑道系統),並肩負協調機場簡化手續的任務。

機場安全

簽發機場牌照

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獲民航處簽發機場牌照,以營運香港國際機場。機場安全標準部負責對機管局進行安全監督,確保其表現符合機場牌照發牌規定。

本部在年內進行了12次審計和157次巡查,範圍包括飛行區內的臨時和定期維修工程、飛行區路面狀況、目視助航設備、飛機運作所需的其他設施、安全管理系統的實施情況、緊急應變計劃、機場救援和消防服務、由機管局及地勤服務公司為飛機提供的地面支援服務、機場運作所應用的科技,以及飛行區發展和優化項目。本部亦參與機管局對機場特許經營公司進行的審計,並監察飛機地面事故的調查工作,確保機管局有效監督各機場特許經營公司的安全表現,以及相關負責機構已採取適當修正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年內,香港國際機場成功完成重新配置中跑道及相關工程,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正式由臨時雙跑道系統過渡至三跑道系統運作。過渡工作需精心部署,以確保運作安全高效。因此,本部一直對機管局進行的大規模飛行區工程提供監管建議。民航處在批出涵蓋經重新配置的中跑道及相關滑行道系統的機場牌照前,本部進行了全面評估,確保整個三跑道系統符合所有監管要求。

同時,機管局於年內繼續進行數項大型飛行區維修計劃。其中,於二零一九年十月展開的滑行道重鋪工程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及第二階段的工程分別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完成,而第三階段的工程預計於二零二六年第一季完成。此外,為提升飛行區地面燈的耐用程度,機管局繼續把傳統燈光更換為發光二極管燈。首階段更換工程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完成,餘下工程預計於二零二七年第四季竣工。

機管局因應在香港國際機場營運的飛機的特點,在年內推出不同措施,以提升香港國際機場的運作效率。二零二五年一月,停機位多重導引系統在一號客運大樓中場客運廊停機坪D311至D319遠方停機位及西貨運停機坪L434和L435停機位正式投入運作,使11個可容納基準代字為E或F飛機的停機位轉換成最多18個可容納基準代字為C飛機的停機位。此外,為配合航空公司的最新貨機調派安排,機管局重新配置貨運停機坪X1至X6停機位,以便容納空中巴士A330型貨機。經重新配置的停機位於二零二五年三月起分階段投入服務。

展望將來,本部會繼續與機管局緊密協作,並就持續進行的飛行區擴建及優化工程適時向機管局提供監管建議,確保工程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制定的相關標準和建議措施,以及機場牌照發牌規定。

機管局於年內舉行多次緊急應變演習,以測試飛機意外發生時的緊急應變程序,並加強機場營運者與各個相關應變單位的協調。本部積極參與籌劃會議,向機管局和應變單位提供監管建議,並定期視察演習,以進一步優化緊急程序和提升應變能力。為確保三跑道系統運作下緊急應變準備就緒,機管局於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進行了大型飛機意外救援演習。是次演習模擬一架載有120人的波音777-300 型客機於中跑道起飛期間突然中止起飛,導致飛機與跑道碰撞,引擎起火。是次演習讓機管局、政府相關部門和參與演習的航空公司熟習處理飛機意外的緊急應變程序。

為配合國家自主研發的C919客機於香港國際機場運作,機管局已重新配置多個停機位,目前共有14 個停機位可供C919客機使用。就對C919客機提供的地面支援服務,機管局與地勤服務公司協調並試行地面運作,包括使用登機橋和地勤設備。本部實地視察試行運作,確保機管局及地勤服務公司為C919客機提供安全高效的地面支援服務。

為支持香港國際機場發展為智能機場,本部與機管局緊密聯繫,就機場運作的科技應用制定全面的測試、試行和實施計劃。年內,無人駕駛員工穿梭巴士和無人駕駛電動拖車的服務路線已進一步擴展以支援機場運作。遠程飛機引領操作亦已於二零二四年十月起,分階段擴展至一號客運大樓西停機坪、南停機坪和北停機坪。另外,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起,遙控飛機牽引車已調配於一號客運大樓中場客運廊的東面停機位為窄體飛機提供後推服務。本部仔細檢查上述項目運作的每個過程,並在各個實施階段向機管局提供監管建議,以配合香港國際機場發展為智能機場,並在保持高度安全的情況下提升運作效率。

本部亦持續密切監督機管局實施其安全管理系統。為準備香港國際機場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起以三跑道系統運作,機管局根據本部提供監管建議,事前與各機場持份者進行了聯合風險評估,確保因機場環境大規模變化而衍生的安全隱患有效識別和管理。此外,機管局於年內亦舉辦了不同的安全意識工作坊及安全推廣活動,繼續在機場社區內培養正面的安全文化。

安全監察

直升機場的運作和發展

機場安全標準部負責監察直升機場的運作安全,並就本地直升機場的規劃和設計提供監管建議。本部亦一直與各持份者協調,藉此促進大灣區發展跨境直升機服務。

本部聯同所屬政策局一直與內地當局聯繫,推動跨境商用直升機服務的發展,以期擴展往來香港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直升機服務。

年內,本部亦與機管局協作,檢視並優化香港國際機場內指定的直升機停泊地點,以提升機場處理直升機服務的運作容量。

管制障礙物

民航處制定機場高度限制,以保障飛機航道及無線電導航儀器不受障礙物影響。本部審核多項建築和發展計劃及可行性研究,並提供監管建議,確保各個項目均符合機場高度限制和其他適用的航空安全規定。年內經審核的大型發展項目和研究包括擴建二號客運大樓、T2客運廊以及「機場城市」發展和相關計劃,包括航天城發展項目和位於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自動化停車場。至於機管局將香港國際機場擴建為三跑道系統的項目,本部就擴建後的機場高度限制規定和相關海上限制區提供監管建議,確保飛機航道安全。

為配合擴建機場為三跑道系統的工程,承建商須調派大量機械及工作船到機場內或靠近機場的位置施工。本部要求機管局及其工程項目顧問和承建商使用機械/船隻高度監測系統,監測在機場工地及附近水域工作的機械/船隻的最高高度,確保承建商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規定。這項安排對本部審批高身機械及船隻臨時豁免機場高度限制的申請尤其重要。本部持續密切監察承建商遵循機場高度限制的表現,並視乎情況要求承建商提交和實施改善措施。本部亦不時與機管局的工程項目顧問和承建商會面,並提供監管建議,確保承建商的施工方法(包括選用的施工工具)完全符合機場高度限制的規定。

年內,本部就香港境內的建築工程及機場島附近的船隻作業,共批出162宗臨時豁免機場高度限制的申請。當中有130宗涉及擴建機場為三跑道系統的填海和陸上工程,其餘32宗屬其他工程項目或一次過的工程。

本部得到海事處通力協助,繼續盡力防止船隻駛進機場島附近的海上限制區,以免航機和無線電導航儀器運作受到干擾。年內,海事處針對非法闖入限制區的事件,共提出八次檢控。

禁止使用會危害飛機航行的燈光

為確保航空安全不受威脅,本部不斷監察各類激光和探射燈的使用、煙花表演(例如「幻彩詠香江」燈光匯演),以及大廈外牆的燈光,尤其是廣告燈牌,並提供監管建議。

一般飛行活動

本部負責監察滑翔傘、風箏、非動力驅動的模型飛機等康樂飛行活動是否安全,確保這些活動在符合適用的飛行安全規例的情況下進行,不會影響民航飛機的運作。

運載危險品

機場安全標準部的危險品事務組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和本地法例的規定,對空運危險品進行監管。危險品事務組設有一套危險品許可證制度,航空公司只要符合所有相關的安全規定,可獲發運載危險品進出或飛越香港的許可證。年內,危險品事務組共處理九宗危險品許可證新申請及85宗續期申請。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底,共有147家航空公司獲發許可證。此外,危險品事務組批准47家機構為航空公司、航空保安服務營運商、空運貨站、貨運代理人和付運人開辦危險品培訓課程。該組人員定期和突擊巡查航空公司、空運貨站、貨運代理人、付運人和培訓機構,確保他們遵從空運危險品的安全規定。如巡查期間發現任何違規情況,該組會要求相關公司提交和實施民航處滿意的改善方案計劃,以防止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發布安全規定

為加強業界及公眾對空運危險品安全規定的認識,危險品事務組於年內持續透過多個途徑發布安全規定,包括發放通告和海報、檢視和更新民航處網頁,回覆查詢時推廣空運危險品的安全規定,以及不時提醒業界遵從相關規定。此外,該組在年內向航空公司及空運物流業界發出兩份危險品通告,內容關於乘客攜帶危險品及安全處理和運載鋰電池貨物。

法例

為確保本地兩套規管空運危險品的法例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品安全空運技術指令》的最新規定,危險品事務組在年內展開相關修例工作,並獲空運物流業界支持。有關法例修訂主要是更新空運危險品的一些技術規定,包括某些危險品的分類、包裝、標記和標籤,並擬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危險品事故

年內發生的危險品事故,主要涉及未經申報的空運危險品。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危險品事務組對所有這些事故進行調查。一旦發現有公司違反危險品法例,民航處便會採取檢控行動。民航處與空運物流業界緊密合作,對空運危險品實施經優化的管制、監督和巡查措施,並加強監管未經申報和錯誤申報危險品的事故。危險品事務組亦向香港空運物流業界及其他航空當局發布具參考價值的危險品事故資訊,以確保更妥善管控航空安全的潛在風險。

航空保安

對香港國際機場及機場外設施各個營運者的保安監察

為確保符合《香港航空保安計劃》的要求,機場安全標準部在年內進行了一系列航空保安監察活動。工作重點是對香港國際機場及機場外的旅客、行李和貨物處理設施的營運者,包括機管局、租戶禁區營運者、航空公司,以及航機膳食和物品供應商等,進行航空保安審計和巡查。

機場發展項目

年內,由於香港國際機場的最新發展(包括三跑道系統相關發展)導致禁區範圍需要作出改動,本部根據《航空保安條例》處理了八項有關機場禁區重新指定的提案。在改動生效前,本部人員進行了實地評估,確保指定的禁區有足夠保安管制措施。此外,本部亦就三跑道系統的相關項目和機場的其他發展項目與機管局緊密合作,力求各個項目均符合航空保安規定。

為進一步提升香港國際機場的安檢能力和效率,機管局已展開旅客保安檢查系統及托運行李檢查系統的大型升級工程。本部在工程的規劃及實施階段向機管局提供監管意見,並定期進行實地視察,確保新購置的儀器符合各項航空保安規定。本部亦與機管局緊密合作,監督升級工程各個階段的安排,確保過程中新系統順利投入運作,以及各安檢通道運作暢順。

大灣區客貨聯運發展

為強化香港國際機場的國際航空貨運樞紐地位,機管局繼續推展香港國際機場東莞空港中心(空港中心)先導計劃和香港國際機場的空側海空聯運貨運碼頭。在此計劃下,內地出口的空運貨物可在空港中心完成安檢、裝箱或打板和收貨程序。經空港中心接收的貨物可按照符合香港空運貨物保安規定的安全方式,以船隻無縫運送至香港國際機場的空側海空聯運貨運碼頭,然後直接裝上離港航班,無須在港重複安檢程序。機管局於二零二一年年底利用香港國際機場的現有設施推出先導計劃,至今運作順暢。為進一步發展海空貨物聯運,機管局會興建空港中心永久設施,第一期發展的首階段建設預計於二零二五年年底前完成。機管局並將在同年開展空港中心永久設施第二期發展規劃的前期研究工作。

除了空港中心和空側海空聯運貨運碼頭外,香港國際機場亦設有海天中轉大樓為往返大灣區其他城市的中轉旅客提供渡輪和專用接駁巴士服務。來自內地和澳門的中轉旅客可以先在內地或澳門的碼頭或口岸的航空公司櫃位託運行李和領取登機證,然後乘搭渡輪或專用接駁巴士直達海天中轉大樓,之後可轉乘機場旅客捷運系統前往離境航班的閘口登機。旅客在內地或澳門的碼頭或口岸託運的行李,亦可直接運送至航班目的地。

本部會繼續與機管局保持緊密聯繫,並就大灣區的客貨聯運發展提供監管建議,確保符合香港的航空保安規定。

空運貨物保安

根據管制代理人制度,每名向民航處登記為管制代理人的貨運代理,均須為託運的空運貨物實施保安管制措施。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民航處的登記冊上有超過1 400名管制代理人。本部繼續透過定期巡查,監察已登記的管制代理人有否遵循管制代理人制度各項規定。如發現任何地方未符合規定,會要求有關管制代理人提交和執行相應的改善方案計劃。

年內,本部繼續實施「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計劃」,便利空運貨物在機場以外的地點接受安檢。這項措施不但提升香港處理出口空運貨物的整體安檢能力,亦透過對所有出口空運貨物進行百分百安檢,加強了空運貨物的保安。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民航處登記冊上約有150個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

便利措施

本部透過香港航空運輸簡化手續委員會,繼續監察機場實施《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9所訂標準和建議措施的情況,並與相關政府部門、機構和其他組織的高層管理人員從策略層面協調簡化手續的工作。委員會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召開會議,商討航空運輸服務在疫情後的復蘇情況和最新航空交通趨勢,以及如何協助推動三跑道系統和空港中心等重大基建項目的發展。這些項目對提升香港國際機場的營運效率及競爭力至關重要。

為進一步提升旅客體驗,讓離港旅客於香港國際機場享有輕鬆自在的離境旅程,本部繼續積極與機管局協調,推動「登機易」服務。「登機易」是一套生物特徵識別系統,讓離港旅客方便快捷地辦理整個離境程序,無須在通過機場各個檢查點時重複出示登機證及旅行證件。年內,機管局推出了智能電話特快行李託運服務,作為「登機易」的延伸服務。該服務讓旅客在前往機場前,可透過智能電話預先辦理登機手續和掃描旅遊證件,並在到達機場後直接前往特快行李託運櫃檯,利用智能電話自助完成行李託運,無須按照傳統做法前往航空公司的固定櫃檯或智能登記櫃檯辦理任何手續,進一步簡化旅客離境的流程。本部會繼續與機管局保持緊密聯繫,並從航空保安的角度提供監管建議。

此外,本部按照《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9的規定,為香港註冊航空公司的機組人員發出空勤人員證書,以便他們執行飛行職務。隨着航空運輸服務持續復蘇,新簽發的空勤人員證書數目大幅增加。年內,本部共發出8 000張新的空勤人員證書。

對外交流

為不斷提升香港機場的安全和航空保安水平,機場安全標準部與其他民航當局及機構保持緊密溝通,分享機場安全及航空保安措施的良好作業資訊。此外,本部亦積極參與國際及亞太地區的會議和計劃,包括「國際民航組織亞太地區互助航空保安計劃」及「亞太地區區域航空保安協調論壇」,並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的專家組會議,密切留意機場安全和航空保安相關措施的最新發展。這些會議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