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安全标准
机场安全标准部负责监管机场安全、航空保安、障碍物管制和安全空运危险品的工作。本部也负责促进直升机场及跨境直升机服务的发展,监察直升机场的运作安全和保安水平,评核和监督香港国际机场在发展工程进行期间的运作(例如机场扩建为三跑道系统),并肩负协调机场简化手续的任务。
机场安全
签发机场牌照
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获民航处签发机场牌照,以营运香港国际机场。机场安全标准部负责对机管局进行安全监督,确保其表现符合机场牌照发牌规定。
本部在年内进行了12次审计和157次巡查,范围包括飞行区内的临时和定期维修工程、飞行区路面状况、目视助航设备、飞机运作所需的其他设施、安全管理系统的实施情况、紧急应变计划、机场救援和消防服务、由机管局及地勤服务公司为飞机提供的地面支援服务、机场运作所应用的科技,以及飞行区发展和优化项目。本部亦参与机管局对机场特许经营公司进行的审计,并监察飞机地面事故的调查工作,确保机管局有效监督各机场特许经营公司的安全表现,以及相关负责机构已采取适当修正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年内,香港国际机场成功完成重新配置中跑道及相关工程,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正式由临时双跑道系统过渡至三跑道系统运作。过渡工作需精心部署,以确保运作安全高效。因此,本部一直对机管局进行的大规模飞行区工程提供监管建议。民航处在批出涵盖经重新配置的中跑道及相关滑行道系统的机场牌照前,本部进行了全面评估,确保整个三跑道系统符合所有监管要求。
同时,机管局于年内继续进行数项大型飞行区维修计划。其中,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展开的滑行道重铺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及第二阶段的工程分别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完成,而第三阶段的工程预计于二零二六年第一季完成。此外,为提升飞行区地面灯的耐用程度,机管局继续把传统灯光更换为发光二极管灯。首阶段更换工程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完成,余下工程预计于二零二七年第四季竣工。
机管局因应在香港国际机场营运的飞机的特点,在年内推出不同措施,以提升香港国际机场的运作效率。二零二五年一月,停机位多重导引系统在一号客运大楼中场客运廊停机坪D311至D319远方停机位及西货运停机坪L434和L435停机位正式投入运作,使11个可容纳基准代字为E或F飞机的停机位转换成最多18个可容纳基准代字为C飞机的停机位。此外,为配合航空公司的最新货机调派安排,机管局重新配置货运停机坪X1至X6停机位,以便容纳空中巴士A330型货机。经重新配置的停机位于二零二五年三月起分阶段投入服务。
展望将来,本部会继续与机管局紧密协作,并就持续进行的飞行区扩建及优化工程适时向机管局提供监管建议,确保工程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相关标准和建议措施,以及机场牌照发牌规定。
机管局于年内举行多次紧急应变演习,以测试飞机意外发生时的紧急应变程序,并加强机场营运者与各个相关应变单位的协调。本部积极参与筹划会议,向机管局和应变单位提供监管建议,并定期视察演习,以进一步优化紧急程序和提升应变能力。为确保三跑道系统运作下紧急应变准备就绪,机管局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进行了大型飞机意外救援演习。是次演习模拟一架载有120人的波音777-300 型客机于中跑道起飞期间突然中止起飞,导致飞机与跑道碰撞,引擎起火。是次演习让机管局、政府相关部门和参与演习的航空公司熟习处理飞机意外的紧急应变程序。
为配合国家自主研发的C919客机于香港国际机场运作,机管局已重新配置多个停机位,目前共有14 个停机位可供C919客机使用。就对C919客机提供的地面支援服务,机管局与地勤服务公司协调并试行地面运作,包括使用登机桥和地勤设备。本部实地视察试行运作,确保机管局及地勤服务公司为C919客机提供安全高效的地面支援服务。
为支持香港国际机场发展为智能机场,本部与机管局紧密联系,就机场运作的科技应用制定全面的测试、试行和实施计划。年内,无人驾驶员工穿梭巴士和无人驾驶电动拖车的服务路线已进一步扩展以支援机场运作。远程飞机引领操作亦已于二零二四年十月起,分阶段扩展至一号客运大楼西停机坪、南停机坪和北停机坪。另外,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起,遥控飞机牵引车已调配于一号客运大楼中场客运廊的东面停机位为窄体飞机提供后推服务。本部仔细检查上述项目运作的每个过程,并在各个实施阶段向机管局提供监管建议,以配合香港国际机场发展为智能机场,并在保持高度安全的情况下提升运作效率。
本部亦持续密切监督机管局实施其安全管理系统。为准备香港国际机场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起以三跑道系统运作,机管局根据本部提供监管建议,事前与各机场持份者进行了联合风险评估,确保因机场环境大规模变化而衍生的安全隐患有效识别和管理。此外,机管局于年内亦举办了不同的安全意识工作坊及安全推广活动,继续在机场社区内培养正面的安全文化。
安全监察
直升机场的运作和发展
机场安全标准部负责监察直升机场的运作安全,并就本地直升机场的规划和设计提供监管建议。本部亦一直与各持份者协调,藉此促进大湾区发展跨境直升机服务。
本部联同所属政策局一直与内地当局联系,推动跨境商用直升机服务的发展,以期扩展往来香港与大湾区其他城市的直升机服务。
年内,本部亦与机管局协作,检视并优化香港国际机场内指定的直升机停泊地点,以提升机场处理直升机服务的运作容量。
管制障碍物
民航处制定机场高度限制,以保障飞机航道及无线电导航仪器不受障碍物影响。本部审核多项建筑和发展计划及可行性研究,并提供监管建议,确保各个项目均符合机场高度限制和其他适用的航空安全规定。年内经审核的大型发展项目和研究包括扩建二号客运大楼、T2客运廊以及「机场城市」发展和相关计划,包括航天城发展项目和位于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的自动化停车场。至于机管局将香港国际机场扩建为三跑道系统的项目,本部就扩建后的机场高度限制规定和相关海上限制区提供监管建议,确保飞机航道安全。
为配合扩建机场为三跑道系统的工程,承建商须调派大量机械及工作船到机场内或靠近机场的位置施工。本部要求机管局及其工程项目顾问和承建商使用机械/船只高度监测系统,监测在机场工地及附近水域工作的机械/船只的最高高度,确保承建商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规定。这项安排对本部审批高身机械及船只临时豁免机场高度限制的申请尤其重要。本部持续密切监察承建商遵循机场高度限制的表现,并视乎情况要求承建商提交和实施改善措施。本部亦不时与机管局的工程项目顾问和承建商会面,并提供监管建议,确保承建商的施工方法(包括选用的施工工具)完全符合机场高度限制的规定。
年内,本部就香港境内的建筑工程及机场岛附近的船只作业,共批出162宗临时豁免机场高度限制的申请。当中有130宗涉及扩建机场为三跑道系统的填海和陆上工程,其余32宗属其他工程项目或一次过的工程。
本部得到海事处通力协助,继续尽力防止船只驶进机场岛附近的海上限制区,以免航机和无线电导航仪器运作受到干扰。年内,海事处针对非法闯入限制区的事件,共提出八次检控。
禁止使用会危害飞机航行的灯光
为确保航空安全不受威胁,本部不断监察各类激光和探射灯的使用、烟花表演(例如「幻彩咏香江」灯光汇演),以及大厦外墙的灯光,尤其是广告灯牌,并提供监管建议。
一般飞行活动
本部负责监察滑翔伞、风筝、非动力驱动的模型飞机等康乐飞行活动是否安全,确保这些活动在符合适用的飞行安全规例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民航飞机的运作。
运载危险品
机场安全标准部的危险品事务组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和本地法例的规定,对空运危险品进行监管。危险品事务组设有一套危险品许可证制度,航空公司只要符合所有相关的安全规定,可获发运载危险品进出或飞越香港的许可证。年内,危险品事务组共处理九宗危险品许可证新申请及85宗续期申请。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底,共有147家航空公司获发许可证。此外,危险品事务组批准47家机构为航空公司、航空保安服务营运商、空运货站、货运代理人和付运人开办危险品培训课程。该组人员定期和突击巡查航空公司、空运货站、货运代理人、付运人和培训机构,确保他们遵从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如巡查期间发现任何违规情况,该组会要求相关公司提交和实施民航处满意的改善方案计划,以防止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发布安全规定
为加强业界及公众对空运危险品安全规定的认识,危险品事务组于年内持续透过多个途径发布安全规定,包括发放通告和海报、检视和更新民航处网页,回覆查询时推广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以及不时提醒业界遵从相关规定。此外,该组在年内向航空公司及空运物流业界发出两份危险品通告,内容关于乘客携带危险品及安全处理和运载锂电池货物。
法例
为确保本地两套规管空运危险品的法例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的最新规定,危险品事务组在年内展开相关修例工作,并获空运物流业界支持。有关法例修订主要是更新空运危险品的一些技术规定,包括某些危险品的分类、包装、标记和标签,并拟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危险品事故
年内发生的危险品事故,主要涉及未经申报的空运危险品。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危险品事务组对所有这些事故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有公司违反危险品法例,民航处便会采取检控行动。民航处与空运物流业界紧密合作,对空运危险品实施经优化的管制、监督和巡查措施,并加强监管未经申报和错误申报危险品的事故。危险品事务组亦向香港空运物流业界及其他航空当局发布具参考价值的危险品事故资讯,以确保更妥善管控航空安全的潜在风险。
航空保安
对香港国际机场及机场外设施各个营运者的保安监察
为确保符合《香港航空保安计划》的要求,机场安全标准部在年内进行了一系列航空保安监察活动。工作重点是对香港国际机场及机场外的旅客、行李和货物处理设施的营运者,包括机管局、租户禁区营运者、航空公司,以及航机膳食和物品供应商等,进行航空保安审计和巡查。
机场发展项目
年内,由于香港国际机场的最新发展(包括三跑道系统相关发展)导致禁区范围需要作出改动,本部根据《航空保安条例》处理了八项有关机场禁区重新指定的提案。在改动生效前,本部人员进行了实地评估,确保指定的禁区有足够保安管制措施。此外,本部亦就三跑道系统的相关项目和机场的其他发展项目与机管局紧密合作,力求各个项目均符合航空保安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香港国际机场的安检能力和效率,机管局已展开旅客保安检查系统及托运行李检查系统的大型升级工程。本部在工程的规划及实施阶段向机管局提供监管意见,并定期进行实地视察,确保新购置的仪器符合各项航空保安规定。本部亦与机管局紧密合作,监督升级工程各个阶段的安排,确保过程中新系统顺利投入运作,以及各安检通道运作畅顺。
大湾区客货联运发展
为强化香港国际机场的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地位,机管局继续推展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空港中心)先导计划和香港国际机场的空侧海空联运货运码头。在此计划下,内地出口的空运货物可在空港中心完成安检、装箱或打板和收货程序。经空港中心接收的货物可按照符合香港空运货物保安规定的安全方式,以船只无缝运送至香港国际机场的空侧海空联运货运码头,然后直接装上离港航班,无须在港重复安检程序。机管局于二零二一年年底利用香港国际机场的现有设施推出先导计划,至今运作顺畅。为进一步发展海空货物联运,机管局会兴建空港中心永久设施,第一期发展的首阶段建设预计于二零二五年年底前完成。机管局并将在同年开展空港中心永久设施第二期发展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
除了空港中心和空侧海空联运货运码头外,香港国际机场亦设有海天中转大楼为往返大湾区其他城市的中转旅客提供渡轮和专用接驳巴士服务。来自内地和澳门的中转旅客可以先在内地或澳门的码头或口岸的航空公司柜位托运行李和领取登机证,然后乘搭渡轮或专用接驳巴士直达海天中转大楼,之后可转乘机场旅客捷运系统前往离境航班的闸口登机。旅客在内地或澳门的码头或口岸托运的行李,亦可直接运送至航班目的地。
本部会继续与机管局保持紧密联系,并就大湾区的客货联运发展提供监管建议,确保符合香港的航空保安规定。
空运货物保安
根据管制代理人制度,每名向民航处登记为管制代理人的货运代理,均须为托运的空运货物实施保安管制措施。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民航处的登记册上有超过1 400名管制代理人。本部继续透过定期巡查,监察已登记的管制代理人有否遵循管制代理人制度各项规定。如发现任何地方未符合规定,会要求有关管制代理人提交和执行相应的改善方案计划。
年内,本部继续实施「管制空运货物安检设施计划」,便利空运货物在机场以外的地点接受安检。这项措施不但提升香港处理出口空运货物的整体安检能力,亦透过对所有出口空运货物进行百分百安检,加强了空运货物的保安。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民航处登记册上约有150个管制空运货物安检设施。
便利措施
本部透过香港航空运输简化手续委员会,继续监察机场实施《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9所订标准和建议措施的情况,并与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从策略层面协调简化手续的工作。委员会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召开会议,商讨航空运输服务在疫情后的复苏情况和最新航空交通趋势,以及如何协助推动三跑道系统和空港中心等重大基建项目的发展。这些项目对提升香港国际机场的营运效率及竞争力至关重要。
为进一步提升旅客体验,让离港旅客于香港国际机场享有轻松自在的离境旅程,本部继续积极与机管局协调,推动「登机易」服务。「登机易」是一套生物特征识别系统,让离港旅客方便快捷地办理整个离境程序,无须在通过机场各个检查点时重复出示登机证及旅行证件。年内,机管局推出了智能电话特快行李托运服务,作为「登机易」的延伸服务。该服务让旅客在前往机场前,可透过智能电话预先办理登机手续和扫描旅游证件,并在到达机场后直接前往特快行李托运柜台,利用智能电话自助完成行李托运,无须按照传统做法前往航空公司的固定柜台或智能登记柜台办理任何手续,进一步简化旅客离境的流程。本部会继续与机管局保持紧密联系,并从航空保安的角度提供监管建议。
此外,本部按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9的规定,为香港注册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发出空勤人员证书,以便他们执行飞行职务。随着航空运输服务持续复苏,新签发的空勤人员证书数目大幅增加。年内,本部共发出8 000张新的空勤人员证书。
对外交流
为不断提升香港机场的安全和航空保安水平,机场安全标准部与其他民航当局及机构保持紧密沟通,分享机场安全及航空保安措施的良好作业资讯。此外,本部亦积极参与国际及亚太地区的会议和计划,包括「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互助航空保安计划」及「亚太地区区域航空保安协调论坛」,并以中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参与国际民航组织的专家组会议,密切留意机场安全和航空保安相关措施的最新发展。这些会议包括:
- 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安保专家组
- 国际民航组织机场设计和运行专家组;以及
- 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专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