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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
航空交通工程服務部負責規劃、統籌、提供航空交通管制系統、雷達、導航設施及通訊儀器予位於赤鱲角的「香港國際機場」,並為該等設施提供保養和安排系統改善及加強的服務。 另外,此分部亦負責籌劃及設計更新航空交通管制系統。 工作範圍包括:
請按此觀看有關香港國際機場航空交通管制儀器的功能
職責範圍
機場標準部的主要職責包括機場發牌、管理、巡查及監察香港飛機場 (包括直升機場)之安全及保安事務。其工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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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範圍
香港航空交通管理部是負責在國際民航組織所指定的飛行情報區內提供航空交通管制服務,航空資料服務及飛機事故警報這三種服務。它的管理範圍覆蓋南中國海之面積達276,000平方公里。
目前,民航處一年處理超過42萬架次在香港國際機場升降的國際及本地航班,此外亦為約34萬多架次飛越香港飛行情報區的航班(包括在澳門國際機場之航班)提供航空交通服務。
香港飛行情報區(藍色區域)及航路網
航空交通服務
根據國際標準及慣例,香港航空交通管理部為香港飛行情報區內的航班提供航空交通管制服務、航空資料及飛機事故警報服務。其目的如下:
航空交通管理部轄下的航空情報管理中心, 為各航空公司人員及飛行員提供航行資料服務,包括航行資料匯編(AIP),航行資料通報(AIC)和航行通告(NOTAM)。
航空情報管理中心
協調搜索拯救演習及行動
航空交通管制設施
航空交通管制中心
位於民航處總部的航空交通管制中心裝備了先進的雷達系統和現代化的通訊設備,以助航空交通管制人員為在香港飛行情報區內的航班提供進近管制和區域管制服務。
雷達是空中交通管制的主要工具。航空交通管制員與機師須保持無線電聯絡,一切通訊及指命都是以英語進行,並沿用國際民航組織所制定的標準用語及程序。
空管人員利用空管系統提供航空導航服務
位於香港國際機場內的機場指揮塔則負責管制一切機場空中交通包括了準備起飛或降落的航班和在滑行道及停機坪上活動的飛機。機場控制塔頂更裝設了地面監察活動雷達,為航空交通管制人員提供準確的飛機及車輛位置資料,以配合低視野及夜間航管操作。
香港國際機場指揮塔
指揮塔航空交通管制主任不分晝夜地指揮飛機升降
一旦發生飛機緊急事故或航班急需搜索及拯救時,民航處總部內的搜索及拯救中心會即時投入行動,協調有關搜索及拯救任務。
民航處總部亦設有先進的雷達模擬機及指揮塔模擬機,加強航空交通管制人員的實習訓練。
指揮塔模擬機為學員提供逼真的實習訓練
請按此觀看有關培訓航空交通管制主任及航空通訊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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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通訊服務
航空交通管理部的航空通訊組提供航空固定通訊及航空廣播服務。這些服務,主要由航空通訊職系人員負責。在工作過程中,航空通訊員須使用航空網絡中心內的各種儀器,與世界其他的航管中心及機場進行航空通訊,以及廣播對飛行安全運作的重要氣象資料。
航班事務及安全管理部負責執行航空運輸安排及航空政策,使航空運輸服務能夠應付需求;制定和實施安全政策,以推廣航空系統安全和提升其水平;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安全規定,制定和實施空中航行服務標準;以及規管空中航行服務及其運作。工作範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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