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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 > 专题资料 > 管制障碍物

*管制障碍物

*机场高度限制

香港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机场高度限制。详情可查阅机场高度限制图。上述图则可于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23楼或九龙弥敦道382号的售图处购买。

*申请机场高度管制豁免

你可以就机场高度管制申请临时性或永久性之豁免。你可以向民航处处长申请临时性的机场高度管制豁免,有效期为两个月,并会附带条款及条件。在合适的情况下民航处处长可以批准临时豁免作多次、每次为期两个月的延展。临时豁免的申请表可以从下列途径索取:

书面寄
民航处
机场安全标准部
大屿山畅航路一号
香港国际机场客运大楼6T067室

致电安全主任(安全监察)
电话 : (852)2183 1249 或 2183 1252
传真 : (852)2795 8469 或 2261 2718

下载 申请表

下载 Acrobat Reader 注意:香港民航处申请表格是以Adobe PDF (Portable Document Format)格式储存,请下载 Acrobat Reader来检视或列印。

发展局局长在谘询民航处处长后,可藉命令批出永久性的机场高度管制豁免。但这类豁免须受发展局就飞机安全所需或与飞机安全有关而施加的条款及条件所限制。有关这方面的资料,请联络:

花园道
美利大厦9楼
发展局

传真:(852)2845 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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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