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民航處概況
主要職責

作為香港的民航當局,民航處致力於安全及有效率的航空運輸系統,以專業的態度履行以下使命:

* 奠定香港作為頂尖航空中心的地位
* 維持安全快捷、秩序井然的航空交通
* 在香港飛行情報區內,提供航班資料服務及警報服務
* 在飛機出現緊急情況及發生意外時,協調搜索和救援行動
* 制定及貫徹執行機場安全及航空保安標準
* 確保香港註冊的飛機和以香港為基地的航空公司符合既定的適航及運作標準
* 確保在香港認可的飛機維修機構符合國際標準
* 確保在香港註冊的空勤人員和飛機維修工程師符合國際標準
* 監察航空公司有否遵守雙邊《民用航空運輸協定》
* 制訂可行的措施,以減少飛機噪音對社區的影響


組織圖

組織圖(截至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

Note :
# 由上一個報告至今,民航處的組織架構(例如人手及職任)並沒有重大改變。
* 意外調查部只在有需要時才運作,屆時會從其他各部別抽調經特別訓練的人員作支援。



人手編制

截至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民航處設有七個部別,共有員工676人(圖1)。



辦事處地點

民航處的辦事處分布五個地點(圖2),並在多個山頂設置雷達站、無線電導航輔助儀器及通訊站。



<<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