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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註冊為管制代理人
民航處規定申請註冊為管制代理人的貨運商需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該申請表格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申請註冊為管制代理人 (填妥申請表格的第二部分及附上所有所需文件可視作管制代理人保安計劃書) 填妥申請表格後連同表格上列出的所需文件﹝例如公司商業登記證副本﹞可以下列方法交回民航處機場安全標準部: i. 寄交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6T067室 ii. 傳真至2362 4257 或 iii. 電郵至 apsd_sec@cad.gov.hk 如有疑問,請致電2182 1492或2182 1207或2261 2183與本處的人員聯絡。成功申請註冊為管制代理人的貨運商須確保他們的員工熟習管制代理人制度空運貨物處理程序。
民航處規定申請註冊為管制代理人的貨運商需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該申請表格可從以下連結下載﹕ 申請註冊為管制代理人 (填妥申請表格的第二部分及附上所有所需文件可視作管制代理人保安計劃書)
填妥申請表格後連同表格上列出的所需文件﹝例如公司商業登記證副本﹞可以下列方法交回民航處機場安全標準部:
i. 寄交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6T067室 ii. 傳真至2362 4257 或 iii. 電郵至 apsd_sec@cad.gov.hk
如有疑問,請致電2182 1492或2182 1207或2261 2183與本處的人員聯絡。成功申請註冊為管制代理人的貨運商須確保他們的員工熟習管制代理人制度空運貨物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