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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專題資料 > 管制障礙物

*管制障礙物

*機場高度限制

香港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機場高度限制。詳情可查閱機場高度限制圖。上述圖則可於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3樓或九龍彌敦道382號的售圖處購買。

*申請機場高度管制豁免

你可以就機場高度管制申請臨時性或永久性之豁免。你可以向民航處處長申請臨時性的機場高度管制豁免,有效期為兩個月,並會附帶條款及條件。在合適的情況下民航處處長可以批准臨時豁免作多次、每次為期兩個月的延展。臨時豁免的申請表可以從下列途徑索取:

書面寄
民航處
機場安全標準部
大嶼山暢航路一號
香港國際機場客運大樓6T067室

致電安全主任(安全監察)
電話 : (852)2183 1249 或 2183 1252
傳真 : (852)2795 8469 或 2261 2718

下載 申請表

下載 Acrobat Reader 注意:香港民航處申請表格是以Adobe PDF (Portable Document Format)格式儲存,請下載 Acrobat Reader來檢視或列印。

發展局局長在諮詢民航處處長後,可藉命令批出永久性的機場高度管制豁免。但這類豁免須受發展局就飛機安全所需或與飛機安全有關而施加的條款及條件所限制。有關這方面的資料,請聯絡:

花園道
美利大廈9樓
發展局

傳真:(852)2845 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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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